所谓理想残肢是指截肢后所留残肢条件较好,装配假肢后比较容易得到较好的功能。一般理想残肢应有以下条件:
1、残肢长度适当(指残留的骨长度):残肢过短难以控制假肢,残肢过长则缺乏装配假肢机构的空间。大腿截肢、小腿截肢残肢的长度都是以中1/3部位截肢所留长度为理想长度。上肢截肢原则上应尽量留长些,利于发挥残肢作用,利于控制假肢。
2、皮肤无皱褶、耐压、耐磨,感觉正常,切口瘢痕呈线状,与骨骼无粘连。
3、皮下组织适当,残肢呈圆柱状,下肢残肢末端有良好的承重能力。
4、局部无压痛。
5、截肢侧关节活动范围正常,活动有力。
6、残肢已定型。
由于截肢手术都是不得已而做的手术,特别是急诊截肢,有时条件不允许做出理想残肢,只能脱离生命危险后,再行截肢或残肢修整,创造较理想的残肢。
[作者:恩德莱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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