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
(2006年11月9日 星期四 责编 邓进 版式 霍志清) 新闻148
同行“挖墙脚”挖走自己的业务骨干
武汉一假肢中心状告同行
本报讯(记者 秦杰 实习生 单雪芬 张兰情)武汉荣康假肢矫形中心(下称荣康中心)副主任瞿某,被北京某假肢矫形器公司武汉分公司(下称假肢公司)“挖”走。昨悉,该中心以侵权为由,将该分公司及副主任瞿某告上法院索赔1元。
荣康中心在诉状中称,去年12月至今年8月12日,瞿某被招聘至该单位工作,任业务主管和中心副主任,主要负责中心全部业务和客户信息资料管理工作。此间,该假肢公司作为供货商,与该中心保持着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今年8月开始,该假肢公司开始以直销商身份进入市场,将瞿某从荣康中心“挖”走。瞿某掌握着该中心的大量客户资料,并带着假肢公司有关负责人,拜访这些客户,给该中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该中心曾向中国假肢矫形器协会及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假肢公司答复称,荣康中心原是其公司客户,因该中心拖欠到期货款,暂停了与该中心的业务,其对该中心反应的情况,属歪曲事实的片面之词。
荣康中心代理人洪山科技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何大明认为,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假肢公司及瞿某的行为,违反了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
目前,市法院已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