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莹通讯员李晶)因认为康复用品公司安装的假肢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其残肢第二次伤痛,残疾人张先生将康复用品公司告上法院讨说法。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用命运多舛来形容年仅30岁的张先生绝不为过。年幼时他不慎掉入油锅,6岁时他又失去了右腿。在二十余年的生活中,他无时无刻不在忍受着残疾的不便和痛苦。
张先生说,去年5月,北京一家康复用品公司业务人员向张某强力推荐公司的残疾人用品,张某听信了对方的宣传购买了假肢产品。要说公司的服务也很周到,专门为张先生定制了假肢。可他没想到,假肢安装10天后,他的残肢末端就出现了水泡。张先生按照技师的指点在腿上裹上棉套,可由于假肢与张先生的残肢不合适也不透气,致使张先生的残肢末端出现了溃疡,疼痛难忍。经过手术并住院两个月,伤口才算愈合。
张先生随后向康复用品公司讨说法,对方却矢口否认是假肢存在质量问题。张先生只好起诉,要求康复用品公司赔偿相关费用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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