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1年9月18日,郑张红在喂养动物园内的黑熊时,由于圈养黑熊的铁栅栏竖柱间距过宽,郑的左臂被黑熊伸出笼外的嘴和爪咬伤撕裂。经中原油田职工总医院抢救治疗,郑张红左臂被截肢。
2002年7月,濮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郑张红已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为伤残五级,需要安装假肢辅助生活。后来,因赔偿数额,郑张红与动物园负责人发生争议。之后,郑张红走上了申诉之路。今年5月底,濮阳市劳动仲裁委根据因工伤残无过错责任的原则作出裁决,濮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新蕾动物园一次性赔偿郑张红伤残抚恤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38.7866万元。
截至发稿,动物园未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